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辛烿和安之楨是很難清楚分隔開來的。
硬要形容就像是光和影,她是燦爛奪目的炫麗彩光,我是隨之變化長短讓她更耀眼的影。
因此我的生活很單純,除了家庭就只剩下學校。學校方面還算是快樂,因為扣掉烿粉嫩嫩的笑容,還有個傻裡傻氣卻能清楚看見我的男朋友-林緒廷。


他不是特別出眾的五官,也沒有出色成績,更非才華洋溢。簡單講明,這個人就是老師點名的時候會看過就忘記的平凡。老實說,讓這樣奇貌不揚的男生追到身為美 女跟班的才女我,跌破許多人眼鏡。因為追求我的時候緒廷沒有用鮮花禮物,沒有說海誓山盟,也沒有死纏爛打,他只是安安靜靜的寫一本日記,遞給我看。


〝今天在公館看見了一本還不錯的書,一直想找機會推薦給妳看,妳是那麼愛咬文嚼字的人,相信不會錯過這本。而我因為妳,就快要變成找書雷達。〞
〝不可思議,為什麼每看見妳一次,就覺得自己有當相機的天份,自動對焦、柔化,拍下別人都看不到的畫面。可惜不能沖洗,不然妳會知道自己是多棒的模特。〞
〝我知道這些真的很煩,我自己也講煩、想煩,為什麼我還是掛念妳吃飽沒睡了沒?〞
〝我真的很討厭妳,因為妳這麼討人厭,又由於儒家思想荼毒太深:『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』所以我要把妳追到手。〞


對一個容易被文字感動的女生來說,日記這招真的很猛,至少我的心就這樣跟著他走,還一口氣走了兩年。


兩年,這段日子說長不長說短不短。牽手是習慣、擁抱是享受、親吻是交流,但緒廷對我頸際以下的皮膚,是尊重又是保護─「因為我是這世紀難得一見的老古板,所以對於女朋友還沒有當老婆之前的身體,絕對不會侵犯。」他很自傲的說。
仗著這一點,我就在他連黃色笑話都會過濾的環境下,繼續過著我單純的生活,繼續專心保護情感上容易受傷的烿。


於是和緒廷交談時,三不五時就冒出聽烿說、和烿去哪裡的對話。
許是吃味,他曾經小小抱怨:「妳們24小時都18小時黏在一起了,請她分一些妳給我好嗎?」而烿也總是故意淘氣,拉著我讓他追我們跑,一邊大喊:「之楨是我永遠好朋友,不給你!」



烿習慣有我,我也習慣有著烿。
做影子沒什麼不好,只是有那麼一點點欣羨身為光的烿,大家第一眼看見的只有她。


「那,為什麼你看見的是我?」我問他。
「沒辦法,帥的人都不喜歡美女跟。」他說,下一秒我拿書砸他。


只有緒廷一個人注意到,我是我這個真實。也許,這才是我和他走這麼久的真正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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